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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尔斯骑鹅旅行的最初一刻

  • 齐生致齐生致
  • 旅行
  • 2026-08-03 15:30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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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典最南部的斯莫兰省,那里有一片片低矮的丘陵,桦树和云杉交错生长,农舍的红色墙壁在阳光下泛着温吞的光。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,就住在一座这样的农舍里。他十四岁,瘦削,头发乱蓬蓬的,脚上总是拖着两只木鞋。他最大的乐趣是扯猫尾巴,把蜜蜂放进马耳朵里,或者用弹弓打落树上的鸟巢。村里人都说,这孩子生来就是给父母添麻烦的。

那是一个三月的星期天早晨,父母去教堂了,留他在家念书。他翻了几页《路加福音》,觉得困倦,便在木长椅上打盹。迷迷糊糊间,他听见一阵细碎的声响,像是老鼠啃木头,又像枯叶在摩擦。他睁开眼,看见地上有一只小精灵。他毫不害怕,因为妈妈说那都是些毫无用处的传说。他找来一只旧纱网,一下扣住了小精灵。小精灵哀求他,说只要放了他,就给他一枚古银币、一个银勺子,还有一枚金胸针。尼尔斯觉得还不够,他要把小精灵关起来,让全家人看看自己的本事。就在这时,他的脸上挨了重重一记耳光,眼前一黑,等他再睁开眼时,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巴掌大的小人。

他慌张地跑出屋子,院子里的一切都变得庞大而陌生。麻雀在头顶叽叽喳喳,说他这个“人”只有他们的一半大小了。他试着爬上牛棚的台阶,一只猫懒洋洋地走过来,告诉他,现在他可以随便欺负一只猫了。他哭了起来,但猫说,哭也没有用。

就在他六神无主的时候,天空传来一阵野雁的叫声。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,正向着北方的拉普兰飞去。它们飞过农舍上空,一只雁高声呼喊:“跟我们来吧,跟我们一起飞吧!”院子里有只白鹅叫莫顿,是一只年轻健壮的公鹅,它听懂了野雁的话,居然扇动翅膀,想要跟着飞走。尼尔斯想都没想,扑过去一把抱住了莫顿的脖子。他忘了自己已经变成了小人,哪里拦得住一只大鹅。莫顿被他一拽,趔趄了一下,反而奋力拍翅,离了地面。尼尔斯只感到一阵剧烈的颠簸,耳旁风声呼啸,他不敢松手,死死抓住莫顿的羽毛。脚下的农舍、草垛、田野,像一幅被抽走的布景,慢慢缩小。他看见母亲晾在绳子上的衣服,看见父亲放在门边的铁锹,看见那条他每天走的小路,变成了一根细线。

莫顿飞得歪歪扭扭,又惊又怕。尼尔斯在上面大喊大叫,让莫顿回去。但大雁群在前面飞着,那只领头的白色老母雁不时回头,发出一声短促的呼叫。莫顿像是被一种神秘的力量牵引着,拼命追赶。刚开始,它飞得很慢,翅膀也不够协调。尼尔斯试着松开一只手,想抓住一根树枝,树梢却从指间滑过。他往下看了一眼,立刻头晕目眩。他从未想过,从这么高的地方看下去,斯莫兰的丘陵像是一张皱巴巴的绿纸,河流像一道银色的划痕。

大概飞了一个多小时,莫顿的翅膀渐渐有了节奏,呼吸也平稳了些。尼尔斯慢慢发现,自己虽然变小了,但身体却变得异常轻盈,坐在鹅背上竟丝毫不觉得吃力。他试着直起腰,发现风从耳边掠过,却没有把他吹下去。莫顿的羽毛厚实而温暖,他甚至可以蜷起身子。那是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感觉。他低头看自己小小的手,看那只被小精灵打过的脸颊,还在隐隐发烫。他忽然意识到,他已经不是那个能欺负猫、扯马尾的尼尔斯了。他现在是一个骑在鹅背上的小人,正在离开他住了十四年的家。

大雁们飞过一座村庄,教堂的钟声正响。它们飞过一片沼泽,几只野鸭抬起头,目送着它们。那只领头的白母雁,名字叫阿卡,它飞在最前面,姿态沉着,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。莫顿越来越兴奋,它毕竟是一只好学的鹅,跟着雁群飞了一阵,已经学会了调整高度和借力。尼尔斯渐渐不再害怕,他甚至开始好奇,这些大雁要去哪里,前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。他想起父母还在教堂里,不知道回家后看到他不见了,会是什么表情。他有点想笑,又有点想哭。

经过一片湖面时,阿卡发出一声长啸,整个雁群开始下降。莫顿也跟着落下。尼尔斯感觉到气流在耳边变软,湖水的腥气扑鼻而来。他紧紧抓住莫顿的脖子,望着水面上自己和小白鹅的倒影,碎成一片又一片。湖对岸,是一片巨大的白桦林,林间有薄雾。阿卡落在一棵最高的桦树顶上,回头望着他们。

尼尔斯松开了手,坐在莫顿的背上,忽然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安静。他想起那些被他捉弄过的动物,想起他踩过的鸟蛋,想起他踢过的狗。他好像有点明白了,自己为什么会被小精灵变成这个样子。但他还来不及细想,阿卡已经用清亮的声音开口了:“我们现在在维姆布湖,今晚就睡在那边冰上。你们俩,最好知道这里的规矩。”

天边的晚霞正慢慢淡下去,湖面上一片金色。尼尔斯摸了摸莫顿的脖子,莫顿转过头,用温和的眼睛看了他一眼。那一刻,他不再是那个惹人讨厌的男孩,而是一个骑鹅的旅人。他的家还在身后,但前面,是整片他从未见过的瑞典大地。